2013年5月31日 星期五

台糖售地案再審 吳乃仁 洪奇昌停止發監


民進黨前秘書長吳乃仁和前立委洪奇昌涉及的台糖售地案,兩人依背信罪判刑定讞即將入監前夕,昨天湧現大逆轉!由於當事人提起再度審,台中高分院審理後當做原判決漏未審酌部份佐證,足以動搖判決之事理,裁定肇始再度審,除將重新分案審理,並即可停止刑罰推廣。
對於本案裁定再審,吳乃仁昨晚受訪時展現,他至今都做好合謀要去報到服刑了,「東西都傳好了」,目前依舊「重新再來一次」;昨天他只理解要全案再審,因為還未遇見判決書內容,等收到判決書後當前。
洪奇昌昨晚回最好說出,這代表對二審的始終有質疑,才會裁定重新再更審,他尊重司法階段,現時哪怕等階段走完,「重新再來一次」。
吳、洪同聲:等於重新重新來一次
由於這項裁定為司法史上極其少見的「造成又審、停止刑罰之推行」裁定,同案被告潘忠豪已在五月六日入監推行,台中地檢署昨表示,在收到裁定後馬上開出釋票,潘某在昨天下午六時左右辦理出監,而同案呂鈺玫也通報暫不推行。
可見委由台北地檢署履行的劉柏誠及宜蘭地檢署履行的吳、洪二人,也都已知會他們停止履行,而上述三人均尚未入監。
本案發生在吳乃仁擔待台糖董事好久間,春龍開發公司向台糖租用的霧峰工業區等土地,許多次表示想「轉租為售」卻遭拒,春龍總經理潘忠豪得知時任立委的洪奇昌與吳乃仁知道,找洪助威表白,隨後吳乃仁指示台糖職員以公開標售蹊徑經手霧峰的土地,並負擔春龍公司「議定優惠預定權」。
此案在九十二年八月經台糖公司董事會行經,相對土地出售底價,吳乃仁裁示以接近發言現值的六億二千八百多萬元,低於該公司資產處查估的市價七億八千多萬元及發言地價加四成的八億七千多萬元。
檢方偵辦後,力持吳乃仁等人有損台糖優點,依背信罪將其起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背信罪判處吳乃仁有期徒刑三年十月、洪奇昌二年四月,春龍總經理潘忠豪三年七月、台糖前資產處長劉柏誠三年二月、月眉廠副廠長呂鈺玫二年八月定讞。
是否低估地價 部份數據漏未審酌
吳乃仁等人不服提起重新審,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以本案之關鍵在於是否低估地價,而台糖伙伴查估的七億八千多萬元及八億七千多萬元為提議內部研析之用,並非該公司正式估價程序,原判決漏未審酌部份憑證,此為足以動搖判決之準則,裁定馬上重新審,並停止刑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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