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日 星期四

開設法律事務所卻違法

沒有律師資格的蔡姓男人,卻開設法律事務所,再和正牌律師合作,承接民事、刑事案件,遭南診察獲,今日聲押獲准。
台南地檢署去年辦理「廉政暨為民效命問卷談論」,經由問卷談論內容,察覺有人民檢舉職校畢業的余姓男士假冒律師,邀約翁姓女子負責助理,承接民事和刑事案件,南檢今年3月11日同步收拾,余、翁2人收押。
南檢重複偵辦,覺察到余男曾受僱於台南市安平區一家法律事務所,這家事務所於民國95年改變,101年結束營業,結束營業後仍承接個案。但事務所承當人蔡姓男人卻未具律師資格。
南檢昨天指揮警方清理,查扣空白訴訟文書、委任狀、法律書狀收費制度、法律事務所名片及存摺等,並傳喚蔡男、謝姓律師等人到案。
南檢展示,蔡男雖否認犯行,但已有20多名被害人指證,蔡男訊後聲押獲准。
謝姓律師因建議名義給蔡男保管的法律事務所製規範律顧問證書,涉嫌違反律師法,訊後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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